网购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若买到了假冒商品,店家也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可以主张十倍赔偿吗?
本期【以案释法】聚焦“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提醒大家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家处购买了两个花洒喷头,收到货物并使用时,发现该产品与店家描述存在巨大差异,经王先生查证,发现该产品并无官方授权,可能为伪劣产品。
王先生遂与店家协商要求店家按照此前假一赔十的承诺,予以赔付,店家拒绝赔付,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店家主张此承诺为拼多多平台的承诺,与店家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店家也认可该产品并非正品,涉案商品“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店家作出,拼多多仅为网络销售平台,并非商品的直接交易方,店家应当承担“假一赔十”的责任。故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中,王先生通过拼多多购物平台与店家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店家未提供进货渠道及品牌授权,也认可所售产品非正品,“假一赔十”承诺为王先生和店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店家应受“假一赔十”承诺的约束,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