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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让司法责任制真正长出“牙齿”,必须将追责落到实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阅读次数:290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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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兴旺在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司法责任制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处于核心位置,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让司法责任制真正长出“牙齿”,把司法责任咬紧咬实,就必须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倒逼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担当尽责,让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真正可感可知。

在推进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方面,郭兴旺介绍,要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工作;严肃追究派驻检察监督不力检察人员的责任。要坚持“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2021年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对错误羁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直接督办,全国检察机关共对511名责任检察人员追责问责,其中退休人员122人。2022年对2021年再审改判无罪的79件刑事错案进行排查、督促追责。

推动追责惩戒工作及时、常态开展方面,郭兴旺表示,在总结刑事错案追责工作做法经验的基础上,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追责问责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常态的要求。同时,推动各地实质性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目前,各地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均已设立,针对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努力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在推动及时常态开展追责惩戒工作过程中,郭兴旺介绍,检察机关健全了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完善了线索集中管理机制;健全了司法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建立了重点案件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和追责惩戒处理意见审核机制。

郭兴旺提出,下一步,将加强上下级检察院纵向贯通联动,明确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在追责惩戒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的发现、移送、调查、处理,以及容错免责、申诉救济和不实举报澄清等工作机制,为追责惩戒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同时,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办理动态更新台账按季度报备制度,对重大问题线索重点督办,跟踪指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违法办案、失职渎职检察人员的责任,确保追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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