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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被起诉“抄袭”?索赔金额近1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阅读次数:336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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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刘德华以及其主演的电影《扫毒2》的6家出品方公司以侵权纠纷告上法庭,提出连带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环球博纳认为,电影《扫毒2》抄袭了其于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不论是电影拍摄手法、剧本中的人物关系及职业、故事背景、重要情节设置、还是结局处理形式、电影海报设计、服装设计等,各处细节均“完全”抄袭了《完美情人》,因此环球博纳提出了近亿元索赔。

据环球博纳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刘德华及6家相关公司停止侵权活动;在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公开道歉声明;连带赔偿原告9999.9999万元人民币(立案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并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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