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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删除相关代码,删库跑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阅读次数:226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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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程序员因“删库跑路”被判刑的案件引发关注。2月10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业务科室证实,被告人录某在从一互联网公司代码研发岗位离职当天,删除相关代码,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诉,获刑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介绍,被告人录某1992年出生,原系北京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2021年3月起,录某入职上海一公司,负责某生鲜配送平台的代码研发工作。

同年6月18日,录某离职。当日,录某未经许可用本人账户登录服务器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某地的代码控制平台,将其在职期间所写某平台优惠券、预算系统以及补贴规则等代码删除,导致原定按期上线项目延后。经审计,为保证系统运行通畅,该公司聘请第三方公司恢复数据库等,共计支出人民币约3万元。

法院裁定,录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数据进行删除,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录某依法应予处罚。录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录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录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来程序员删除数据库被公诉非个案。

2月10日,中国检察网公开的天津市宁河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一男子因被公司开除,擅自删除公司部分数据,同样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起诉书显示,2021年8月30日,被告人吴某某因被天津某公司开除,心生怨恨。当晚,吴某某从同事处知晓企业管理系统的账号及密码,使用自己的平板电脑登入,将系统内的基础维护、BOM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等模块中录入的部分数据删除,导致该司无法运转,为恢复数据支出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被传唤到案,如实供述。

天津宁河检方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报道,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一起“删库跑路”案件,系微盟遭内部程序员删库,导致该司市值一度缩水21.5亿元。

2020年2月24日晚,微盟的SaaS业务服务宕机,旗下300万商户的线上业务停止,商铺后台所有数据被清零。微盟集团同年2月25日公告称,数据库遭运维人员贺某人为破坏,公司已报案,通过登录账号及IP地址追踪,定位并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其迅速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刑事拘留。

微盟创始人事后回应称,涉事员工深陷网络贷,删库事件一度导致微盟集团股价缩水21.5亿元,涉事程序员最终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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