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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市更新要防止大拆大建 城市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5%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阅读次数:322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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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住建部官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昨日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王蒙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王蒙徽说,我国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国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

他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城市政府因地制宜,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说,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以此为出发点,不断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通知要求,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通知还要求,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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