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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商、物业侵占业主公共部位和公共利益,被判赔偿1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阅读次数:656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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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岸区王府花园小区的五楼空中花园

不少业主陆续赶来登记领钱,业主向开发商、前物业公司维权三年终获胜,获得110万元赔偿金。

物业私自侵占小区公共面积

王府花园小区2006年投入使用,入住后的住户渐渐发现,小区公共面积与当初购房时说的不一致。

据现场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前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所有,十多年来,物业不经业主同意进行商业开发,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其中,一楼的公共地面规划审定的停车位,被开发商做成裙楼,部分应属业主的公共面积被侵占;五楼的空中花园,原定为小区配套服务的公共使用空间,但开发商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改为商业经营,对外出租;房屋的外立面应属全体业主,但物业却私自将其用于投放广告谋取利益……

小区业委会将开发商物业告上法庭

2015年,小区正式成立业委会,多次就公共空间被占用的问题和前物业公司沟通无果。

2017年,王府花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更换前物业,并招标引进了新物业公司。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依然未达成共识。

2018年,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相关维权方案,将原开发商物业告上了法庭。

维权费用哪里来?

业委会用了这个办法,要维权,首先面临的是费用问题。业委会当时尚无可使用的公共资金,有业主主动提出,大家可以自己筹钱。

按照自愿原则,213名业主主动出资,点滴汇聚,最终筹得12万余元的维权资金。业委会对所有参与众筹的业主一一登记,并将所有凭据存档,承诺如维权成功双倍返还,该返还方式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大家众筹不是为了双倍返还,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委会主任宋先根说,“如果败诉,就一分钱也拿不回来,但大家还是非常积极。”

78岁的宋先根是王府花园小区两届业委会的主任,是业主此次维权路上的组织者之一,他四处奔波,业主评价他“很正直”。

法院判了,开发商物业赔110万元

2019年9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向王府花园小区业主支付110万元赔偿金。后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2021年4月,业主们终于拿到了赔偿金。

按照曾经的承诺,业委会对于参与众筹的业主给予双倍资金返还。连日来,该小区的业主陆续领到这笔钱。200、400、1000、3000……200多名业主,已经拿到了双倍的众筹返还资金。

“还有两户在外地没能取得联系,核实身份后也将如数返还。”小区业委会主任宋先根说。

赔付的110万元中,业委会将向参与众筹的业主共返还25万多元,交付律师费16万多元,剩余资金将会在征求业主意见后,用于小区公共服务建设。宋先根说:“我们会对收支进行公示,一切活动通过公告进行公示。”

目前小区五楼空中花园被侵占的公共空间中,相关的商业机构已按规定全部撤走。小区一楼的部分露天地面也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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